從快遞上門到警局報案:當我遭遇入室性騷擾

從快遞上門到警局報案:當我遭遇入室性騷擾

黴運連連的2025年,我共進過三次警局:第一次是因為丟了錢包(已順利找回),第二次是因為腳踏車被盜(至今未找回),第三次,是因為我遭到了反覆的性騷擾快遞。這是我第一次與連續騷擾正面交鋒,從疑惑、困擾、恐懼,到失望、憤怒、無奈,在經歷了各種內心活動後,我更堅定再也不要試圖將“小事化了”。

前段時間,池袋寶可夢中心的那起案件被反覆提起快遞。相比之下,我的經歷顯得輕微得多,不可同日而語,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可以被忽略。在“求助”這一環節上,那種無法真正改變處境的感覺並不陌生。我將這次經歷寫出來,希望能提供多一個角度讓人們理解女性為什麼害怕,在尋求幫助時我們能期待什麼,我們的系統能如何借鑑他者的經驗,以及我們已知的 —— 針對性犯罪的懲戒有多麼稀缺。本文包含可能觸及創傷經歷的內容,請根據自身情況酌情閱讀。

文|龍渣寶貝

編輯|oi

從快遞上門到警局報案:當我遭遇入室性騷擾

“只是搭訕”

在又一次搬家後(關於我的頻頻搬家事蹟請檢視),我從宜家網購了一些物品快遞。配送的早上我正好在家,穿著睡衣就開了門。一般來說,配送者會在交接時自覺地站在門外,但因為箱子沉重,我對於他搬運進門並站在玄關讓我簽收的行為沒有多想。幾分鐘後,他又敲開了我的門,說我剛才簽字的地方不對,隨便指了個位置讓我重新籤。我疑惑地抬手又簽了一次,準備關門時,他突然問道:你是我的type,可以加你的line嗎?我心中疑惑:我睡眼惺忪蓬頭垢面的,怎麼就是你的type了?我正在思索回答,他繼續接連問道:你有男友嗎?你結婚了嗎?你有小孩嗎?雖然感到冒犯,但我已條件反射地脫口而出“沒有”。或許是他看起來比較真誠,或許是我仍然有著慣性的討好思維,或許我純粹是還沒睡醒加上日語太差,我明明可以直接拒絕,但卻決定先加上他再用翻譯軟體來解釋。他的表情很開心,似乎是真的很想認識我。然而,轉身回到房間拿手機的兩秒間,這個人已經又進到我的家裡,站在玄關東張西望。我警鈴大作,但也只好掃碼新增。在那個瞬間,我不見得有其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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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是我們的秘密,請不要告訴我的公司快遞。我只得答應。他說:你是一個人住嗎?我甚至呆傻地回答“是的,我和貓一起”。接著他問:我可以抱你一下嗎?一個陌生男子,站在你家中,近距離提出這樣的請求,這是一種怎樣的五雷轟頂。我強作鎮定把他趕了出去。

這是我第一次遇到日本人(或任何人)搭訕,我並不熟悉應該如何反應(當然,我已學會今後一律無視),更何況是在被闖入家中的情境下快遞。我也不清楚,在日本文化中,這樣的搭訕究竟表示正常的交友意圖還是某種隱晦的邀約。平心而論,這個人長得還行,但無論最初我如何抱有惻隱之心,現在的走向只令我感到不安。我也開始責怪自己沒能做出更好的決定。簡單一句 no 就能解決,為何自找麻煩?為何要回答多餘的問題?為何不把門關好再轉身?為何絲毫沒有警惕心?

很快對方發來了訊息,說不好意思嚇到了你快遞。我才發現他的頭像和背景都非常的Yakuza(日語“流氓、混混”)。我翻譯了一段話,委婉表示工作很忙沒時間聊天或進行任何活動,希望他自此作罷。他無視我的話,繼續問些你是哪國人之類的問題。我沒再回復。

朋友聽了建議我改口稱我其實是有男友的,這樣他一定會放棄快遞。很多人應該都曾透過捏造一個虛擬伴侶來勸退求偶或騷擾,這是一套長期訓練出來的生存策略。但我實在不願編造依附於(男)人且(在我看來是)有辱身份的謊言來自保,憑什麼我必須宣告“自己有主了”才能“方便”而有效地拒絕?為什麼女性的邊界只有在“隸屬他人”時才會被尊重?

想了又想,我忍無可忍地指出,你不應該不經允許進入別人家中,以後不要再這樣做,我不會再和你對話快遞。對方回了一個難過的表情。我以為這件事到此就結束了。

過了幾天,我突然收到陌生人訊息,寫著“為東京的外國女性介紹日本penis”,緊接著是大量未打碼的生殖器照片快遞。我心驚肉跳(不知其他人如何,我永遠會被突如其來的陰莖照片嚇到,我認為這是地球上最可怕的東西之一)地拉黑並舉報賬號、刪除訊息、設定不允許陌生人新增。無論從時間節點或“外國女性”字樣來看,這顯然是那個人用自己的小號或故意讓別人發來的。我心想,不回應就是最好的對策。

可能有人會問,你為何不與他對峙?你為何不向宜家投訴?你為何不報警?我平時自詡強硬,但這個人不僅知道我的住址還知道我是單身獨居,我難以預料他會有怎樣的舉動,因此我什麼也不敢做快遞。更何況我沒有任何證據,就算報警也可能被敷衍打發。我更不可能因此立刻再搬家。

再說,我也不是沒有明確拒絕過快遞。但是騷擾者從不輕易接受拒絕,他可能會惱羞成怒,也可能更躍躍欲試。至於本次行為是出於哪一種動機,我無從判斷,但結果並沒有本質區別。哪怕他當時只是心血來潮地隨口一說,哪怕這只是他自認輕鬆的惡作劇,也給我種下了恐懼的種子。

其實玩過社交軟體的女性多少都收到過不請自來的下體照片快遞。雖然同樣引發不適,但那些行為止步於虛擬世界,可以隨時切斷;而這一次,它與我的現實生活發生了重疊,對方掌握我的住址、電話,也進入過我的空間。螢幕的邊界消失,帶來的是不可控的風險。

我向身邊的朋友們報備了此事,有如驚弓之鳥地加強防範:我購買了防狼噴霧隨身攜帶,把菜刀放在門邊的鞋架旁,每晚強迫症般地多次檢查門是否鎖好,捨近求遠地更換了回家路線以便被監控覆蓋快遞。有時候我覆盤整件事,覺得似乎不值得這麼緊張,懷疑自己小題大做;有時我又感覺危機四伏,為了避免焦慮失眠和做噩夢而服用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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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於門邊的菜刀+錘子和永遠帶在包裡的防狼噴霧

事情到此看似平息,兩三個月後,我終於漸漸淡忘了一些,感到可以解除危機快遞

收到那條訊息時我正在上班快遞。我感覺心跳加重、面紅耳赤、怒不可遏,但又不能讓同事看出我有任何不尋常。

為了最大化效果,他居然翻譯了一段英文發給我(沒有拉黑一是因為我沒這個習慣,二是我早已忘記列表裡有這麼個人),大意為:送貨那天我看到了你的胸部,我勃起了並且不斷地回想著打飛機,你是不是故意給我看的?很遺憾我現在已經不送貨了快遞

一切都變得更清晰,也更噁心快遞。原來根本不是什麼真情實感,純粹是精蟲上腦!讓我簽字只是個幌子,我難以想象,在我簽字時,他的視線正鑽進我的衣領。所謂“搭訕”,從一開始就不是雙向的交流,而是單向的侵入。回想起來,我似乎確實看到對方的下體有微小的突起,但我以為只是褲子的原因。我也意識到,當時他的驚喜之情可能是因為在他看來,我答應加line就是一種性同意的訊號。我知道我不該苛責自己,但我還是不由自主地反省:如果我再警覺一些,如果我再冷漠一些……我知道我不需自證任何事情,但我還是不由自主地想要自證:我的姿態從頭到尾絕無不妥,我的睡裙無論是款式還是材質都絕不暴露……

同時,這也是送上門來的證據快遞。對方自認挑逗地將事件全程和盤托出,騷擾之心昭然若揭。我的恐懼瞬間被憤怒壓倒,毫不猶豫地,我決定這次必須去報警。我不能再接受它被當作“忍忍就過去了”的小事。

我壓抑著情緒回覆了“我要報警”,對方立刻慫下來,撤回了訊息(所幸我已截圖)並接連發來一長串話假裝自己認錯了人,顯然是個慣犯快遞。我想立刻就去警察局,但對於獨自報案我其實很沒信心。一時間找不到人陪同,朋友發來一個網址,建議我先嚐試非對面相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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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始末

這是東京都官方性受害者支援中心,有線上聊天與電話選項,服務包含法律援助、協助就醫/報案等快遞。2010年代起,日本開始出現“一站式支援”的概念,其後逐漸在全國形成體系,誕生了統一熱線。其初衷是降低求助門檻,快速分流和響應,整合醫/法/警支援。然而在實操中,人力與經費不足導致的質量不穩定、“轉介型”結構導致支援聯動不充分等問題都引發了輿論的批評。“支援體系”在形式上確實存在,甚至顯得十分進步,但我本次的體驗恰恰印證了該系統的所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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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透過略微繁瑣的步驟進入了官方聊天視窗,並終於等到了其十分有限的開放時間快遞。我盡力簡明地概括了事情經過,詢問是否有任何支援方案。網路接線員很快進入了踢皮球環節,讓我撥打電話尋求建議。我表明了對語言障礙的擔憂,對方明確告知我此熱線具有翻譯功能,官方網站甚至也煞有介事地做了英文頁面。我鼓起勇氣撥打,然而這通電話卻令我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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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被一名中年女性接起,我自然先問出了“是否有英文或中文對應”這個問題,對方語氣欠佳斬釘截鐵地回答“沒有”快遞。我表達了質疑,對方只是機械重複“沒有”。我問其他時間可能有嗎?對方繼續重複著“沒有”。我只好硬著頭皮解釋了事情經過。沒有想象中的耐心溫柔和循循善誘,只有生硬的追問,而在她終於稍微弄懂來龍去脈後,卻說道:你說他發了隱私照片給你,但因為我不清楚你們的關係,所以不好判斷…… 我瞬間被點燃了怒火,又氣又急,甚至帶著哭腔地再次解釋:我已經多次說明,我完全不認識他!對方沒有表示任何歉意或勸解,只是平淡地說我給你個附近警局號碼,請直接聯絡他們。因為急於結束通話,她甚至開始不停地打斷我的剩餘問題。

我抱著一絲希望撥通了網站上的另一個號碼,再次詢問是否有多語言服務,卻發現接線員仍然是同一個人快遞。對方訕笑地說:對的,還是我,只有我。我不知是當天的值班者恰好是個毫無同理心的極不專業人士,還是說其實根本沒人在乎所謂的性受害者幫扶。打完求助熱線,我只感覺更無助了。

我約上了一位日語流利的好心朋友,決定直闖地區警察署快遞。交番(派出所)太小,還往往只有男警員,如果這個(可惡的)接線員提供了任何有效資訊,那就是應該直接求助於警察署。

走進警局前,朋友建議我放低期待快遞。我完全理解,相比真正的性侵害,我的案件不足掛齒,我只求警察不要覺得我在浪費他們的時間。而作為外國人,我在求助時面臨著更大的不確定性:我不知道這個身份會否是一個阻礙,而這往往只取決於隨機工作者的個人素養 —— 從上述的熱線事件中我已充分體會過這一點。

在大廳簡單說明事由後,他們為我分配了一名女警察,我懸著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快遞。為了減少二次傷害並提升報案意願,日本在2000年代以後開始逐步引入並優先配置女性警員參與性侵害案件的受理與調查,但該措施屬於政策性實踐而非法律強制義務。這樣的安排在不同地區的落實情況或許並不一致,但在這裡至少是被實現了。

女警察詳細聽取了我的敘述,將所有截圖拍照留底,全程沒有絲毫的不耐煩與不專業快遞。當我提到生殖器照片時,她無奈地說,這是沒辦法的事,連我也收到過,只能無視它……

警察繼續說:實際上像這樣的人會同時有多個目標,如果碰上不好惹的就會知難而退,接著去騷擾下一個快遞。言外之意是我不必如此擔心。

我也得到了一些安全建議:設定不允許陌生人新增好友,儘快安裝可視門鈴或門外監控,每天上好門鎖+門栓,儲存警署電話 —— 作為跟進保障的一環,他們會在此後的每一個月打來電話確認我的狀況,直到我要求停止或者我搬家為止快遞。案件會同步至系統,一旦我在家附近碰到此人,撥打110時最近的交番將能快速出動。

警察詢問我的訴求,萬一真的有機會找到此人,我希望他們怎麼做?我當然希望先飛踹其襠部,再對其發起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和進行公開道歉,讓它身敗名裂,從此再也不敢騷擾任何人!但這是不現實的快遞。我說,有無可能對他發出限制令之類的東西讓他不許靠近或聯絡我?警察說,我們能做的將只有對其發出警告。另外,她也明確告訴我,由於尚未發生實質性的身體接觸或尾隨行為,目前的情形不足以觸發進一步的調查。也就是說,只有在傷害升級之後,執法才會進入實質性階段。

這讓我聯想到最近的池袋寶可夢被害女性的經歷快遞。在多次報警求助後 —— 我相信她一定已經做出了數倍於我的努力,沒有人能說她不勇敢、沒反抗 —— 她曾得到“換個工作比較好”“去看看心理醫生”的建議,而加害者只是被警告、被短暫拘留,輕易得到了作案機會。逃避不會讓犯罪者消失,屈服妥協的從不應該是受害者。根據我本次的經歷,警方能夠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共情並保持客觀立場(可見我的預期本來有多低),並有規範的應對流程。但“規範”不代表“充足”,面對身份明瞭的性騷擾/性犯罪者,他們本應採取更多、更嚴厲的行動。

尾聲

也許是得到了女警員的共情,也許是感覺找到了靠山,報警出來,我已經安心許多,並不期望還能有什麼後續快遞。然而一個月後的一天,警察打來了電話,說他們抓到了他,讓我前去指認照片!怎麼會這樣?他們是怎麼找到他的?畢竟上次已明確告訴我他們不會特意去調查這件事。我猜測有兩個可能,一是警察局年底衝業績,翻到我這個事實清楚、調查難度低(基本上只需給宜家施壓使其提供外包派送人員的排班資料)的案件,不如就把它給結了;不過更有可能的是,這個男的又對別人做了類似的事情,但這次更加過分。警察沒有詳細解答,只敷衍說是做了各種調查後找到的。而我又開始自責,如果我早點就報警並嚴厲要求搞死他,是不是他就沒機會對別人做出更過分的事情了呢。

從快遞上門到警局報案:當我遭遇入室性騷擾

最後一次去警局拿到的號碼牌

一坐下,警察立刻拿出一張藍底正面照讓我辨認快遞。其實我早已記不清此人的長相,甚至是盡力去忘記的。但一看到照片,我就知道,一定是他。心中疑慮了幾秒,萬一我認錯了給別人添麻煩呢?但那種反胃的感覺不會騙人,是他就是他。兩天後,警局打來電話說已經對其發出警告。同月內,警察再次跟進,確認我沒有發現異常情況。

(我回想起另一件事快遞。多年前我和朋友入住國內某南方城市的便宜民宿時,發現了藏在浴室洗手池下的儲物櫃裡偷拍的房東。我們不敢對峙,心驚膽戰地逃出門後找到路邊巡警報案,希望不再有其他女性受害。他們全程坐在車內與我們隔窗對話,只是簡單記錄了一下並口頭承諾會上門看看,而後再無音訊。)

做到這裡,我相信已經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的結果了快遞。對於一起並未發生實質身體傷害的案件,日本警方的應對和後續跟進已經超過我的預期。但這不代表它沒有造成創傷,也不代表我可以完全放下心來。直到下一次搬家,我都還是會擔心我可能被設法報復,保持過度防禦的心理狀態,確保防身工具觸手可及。我不再開門迎接任何快遞,經過門前的腳步聲總是讓我緊張,就連提到宜家都會有異樣的感覺。當一件事永久改變了你的認知方式和生活習慣,它就真的不是小事。我不認為這個人(或實行性騷擾的其他人)會因為一次警告而有所忌憚,他們可能只會更加謹慎地挑選物件。也或許我這次的體驗只是倖存者偏差,但我仍然建議採取行動,成為騷擾者眼中“不好惹”的目標。

日本一直是個“性騷擾大國”快遞。電車上的揩油、同事間的過火玩笑、街頭的搭訕甚至尾隨,都不過是在日女性的日常經驗,這些遭遇在我身邊也比比皆是。無奈的是,性騷擾並不總是以“犯罪”的形式出現,往往不被視為需要嚴肅處理的問題。“痴漢”(包括公共場所的猥褻、偷拍)是少數被明確納入“迷惑防止條例”的行為,但更多灰色地帶長期缺乏清晰的處理路徑。對沖突的迴避、對受害者羞恥的預設,以及只有在極端情況下才介入的公權力,讓性騷擾成為一種被縱容的惡習,在明處暗處恣意蔓延。

與之對應的是,性犯罪的報案率長期處於較低水平,不同研究通常顯示比例僅在一成左右快遞。不報案的原因,往往包括對二次傷害的擔憂、對處理結果的不信任,以及像我一樣,對“是否足夠嚴重”的自我懷疑。

2017年伊藤詩織訴山口敬之一案,給這種長久的公眾性沉默撕開一道口子,普及了“consent”(性同意)概念,也鼓勵更多幸存者挺身而出(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受害者在報警時正是由男警員接待,粗魯的問詢過程進一步激化了當事人的創傷),社會影響巨大快遞。儘管日本在同年修改了逾百年未變的性侵法律,但這一調整本身幅度有限,且主要針對後果嚴重的性暴力行為,對更常見的各種形式的性騷擾並未形成有效覆蓋,難以真正撼動既有的處境。或許這次的池袋案件能再次促使相關問題進入公共討論,只是這代價實在是太過沉重。

我相信變革終會到來,就像我看到系統中有更多女警員、眾人協力追捕痴漢、輿論不再指摘受害者那樣快遞。但在那之前,我們仍然需要在一個並不總是可靠的系統中,學會如何保護自己。盡力發聲和互助、主動消化傷痛經歷和積極療愈自救,是我們能做的。與此同時,我會繼續等待性犯罪者無處藏身、性犯罪行為無處可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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