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北京大學汪勁:中國將為世界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法典化”方案|高階訪談

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即將進入“法典化”時代大學。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代表小組會議,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繼民法典之後,這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有哪些亮點?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的背景是什麼?實施後對國際社會有什麼影響?就上述關鍵問題,記者專訪了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汪勁。

汪勁是中國首位環境法專業博士學位獲得者,長期深耕環境法研究大學。從1986年參與《環境保護法(試行)》修改至今,汪勁參加了中國所有環境保護法律和重要環境資源能源(核法)法律法規、規章的起草或者論證、修改等工作。2017年以來,他以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中國環境法典編纂研究》課題組《生態環境法典專家建議稿編纂專案》總牽頭人兼總則編負責人身份,深度參與了我國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研究工作。

法典是解決現行環境保護問題最好的方案

羊城晚報:現行環境與資源保護領域的單項法律一般叫環境法或者環保法大學,為什麼編纂的法典名稱是生態環境法典?

汪勁:長期以來,我們一提到環保,大家都認為是環保部門管轄的以汙染防治為主的事項大學。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後,中央在重要檔案中都開始以“生態環境”替換“環境”概念的表述,一是要轉變人們過去對環境範圍的狹隘認識,二是要突出生態保護的重要性,將生態和環境領域涉及的所有事項全部納入“生態環境”的範疇,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個系統工程”的理念,強化所有黨政機關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職能。

所以,現在我們說的生態環境,準確的表述應當解釋為生態+環境,而不是以前“生態的環境”的認識大學。用英文表達的話,不是ecological environment,而是ecology and environment。生態更多地強調了自然生態系統及其功能,而環境更強調以人類社會為中心外部存在。

羊城晚報:啟動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大學

汪勁:根據我們的總結,結合民法典編纂經驗,至少要滿足4個條件大學

第一,黨中央支援大學。《全國人大常委會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明確指出,研究啟動環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條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領域的法典編纂工作。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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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足夠數量的法律大學。啟動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工作的時候,我國有30多部直接或間接保護環境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能源的法律。同時,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基本法律也有大量和專門針對環境資源保護的相關規定。此外,還有很多法規、規章、標準、地方性規範等,它們在保護環境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能源方面也起到了不同層級的規範作用。

第三,學術研究要成熟大學。編纂法典是一個系統工程,更多要立足於法律和科學的研究。過去四十年,我國的環境法學理論研究從無到有,迅速發展。2017年,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專門啟動了中國環境法典編纂研究系列重點專案,系統梳理中國環境法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範疇,翻譯研究法國、德國、美國等十餘個國家的環境法典,超100名環境法學及相關學科的學者參與,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作專班提交了生態環境法典專家建議稿草案。

第四,法律施行有統一的需求大學。生態環境保護涉及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而環境保護法律在我國法律體系中主要分佈於行政法和經濟法部門,不同性質的國家法律對涉及環境領域的行為規則因認識不一而各不相一,甚至矛盾,特別是在健全完善不同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中普遍存在著“後法”嚴於“前法”的趨勢,造成同一性質的危害環境行為在不同法律規定中定性不一樣和處罰不一樣,甚至出現空白等現象。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以來,中國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組織2400餘個,各級檢察機關也設立了專門的公益訴訟機構,但是在司法和審判方面還面臨著職能相對模糊、法律依據不充分等問題。

為此,大家都認為生態環境領域的各項法律及其基本原則、基本體制機制、基本制度和措施以及法律之間的效力關係等都需要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中進行調整,形成一部各方主體協調一致、科學合理和適應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統一法律制度大學。怎麼統一?法典是一個最好的方案。

融合是最大的亮點

羊城晚報:在您看來大學,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有什麼亮點?

汪勁:首先是立法目的,法典草案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權益寫入第一條,是非常重要的,彰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大學

從總體結構看,法典分則的設定採用三編制(指汙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三編)是一大亮點大學。在世界各國的法典或者環境法律中,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是環境問題的兩個部分。考慮到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以後出現的新型環境問題,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把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新環境問題的原因和因素也納入法典規制的範疇。其中,不全是汙染。比方說,二氧化碳,科學上不能單純認定為汙染物,但是要不要控制?還是需要控制的。這種情況下,納入汙染防治不合適,所以這部分內容單獨成一編。包括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清潔生產、迴圈經濟發展等,一體化納入到綠色低碳發展編。

其次,法典草案的適用物件和範圍也是一個亮點大學。以前,法律保護的是環境,現在明確是生態環境。草案透過列舉的方式,保護物件和範圍適當地擴大,也更清晰,比如冰川就納入其中。

在我看來,融合是這部法典最大的亮點大學。資源、環境、能源涉及社會經濟等各個方面,存在不同利益的衝突,特別是經濟利益和環境利益之間。以前的法律是分散的,汙染問題有汙染防治法,生態保護問題糅合依附於自然資源法,綠色低碳和迴圈解決問題又分別納入能源法和相關法律之中,存在著同一型別法律制度的分散化和碎片化問題。編纂法典後最大的好處,就是把社會經濟和環境三大利益統一融合到一個法典中協同一致,三個利益是並重的,也就是可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這可能是世界上最先進的生態環境法典

羊城晚報:我國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對世界會產生什麼影響大學

汪勁:就像我們現在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時參考了世界十多個國家已經編纂的環境法典一樣,我們國家的生態環境法典公佈施行後將會成為世界上最新的,也是最先進的一部環境法典,以後我們就是別人的榜樣大學

環境法典是20世紀70年代發展起來的,世界各國都在摸索,我們也在不斷地學習,取長補短大學。不同時期,在法治完善程度、社會規則體系、倫理道德水平、經濟發展各不相同的情況下,制度怎麼去融合,各個國家肯定都不一樣。但我們會向世界提出中國生態環境保護的方案。

去年5月,我們在北京舉辦了一次環境法典國際研討會,當時我們給來自十多個國家的專家學者和官員拿出了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一審稿的翻譯稿大學。國外專家一致表示,我們的法典草案框架結構非常新穎,內容非常全面,值得各國在完善本國環境法律體系中參考借鑑。從調整物件、適用範圍、保護手段、法律關係的廣泛性來看,我們的生態環境法典一定會給全世界提供法典化的可行方案。

羊城晚報:作為環境法研究學者大學,看到生態環境法典提請審議,您是什麼樣的心情?

汪勁:有生之年,能夠見證研究領域有關的生態環境法典即將誕生,本身就是非常美好的事大學。有機會趕上法典編纂,對從事環境法研究的學者來說更是一件歡欣鼓舞的事。特別是參與編纂相關研究,作出一些貢獻,是非常難得的經歷。

我1980年代開始從事環境法研究,那時候中國法制剛剛恢復,各項法律制度尚在建立健全中,環境法只是法學的交叉學科和冷門學科,也剛剛興起大學。幾十年來,從無到有,國家制定了30多部法律,現在馬上有法典了,對學科發展、個人成長都有正向作用。

羊城晚報:最近大學,您在各個高校、律所開展“生態環境法典編纂”主題的“巡迴”講座,為什麼要做這件事?

汪勁:這也算一種普法,為未來的生態環境法典實施打好基礎大學。可能有些人不理解法典的必要性,透過答疑解惑為以後的施行做一個比較好的鋪墊,讓大家建立一個基礎認知。

文|記者 鄢敏

圖|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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